【法律咨询】
我在公司工作10年,公司业务调整,说让我调岗担任一个新设的岗位。我不接受,公司就打算用不接受公司调岗安排的理由来辞退我。这种做法合理吗?
【律师解答】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五条即规定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。变更劳动合同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。这也意味着,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的一个重要内容,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,员工有权拒绝,劳动合同应当按原 约定继续履行。一般劳动合同签订后应按照约定岗位及待遇等执行,单位擅自调岗的违约违法;
在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可视情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的情况下,用人单位调整岗位也应有充分的合理性,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,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(经济补偿金的一倍);
对于单位出具的材料可以拒绝签字,特别留意有空白的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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