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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婕、高娟律师协助当事人办理了离婚

作者:成都律师 | 来源: | 发布于:2018-01-27 10:25:13 | 点击量:

2017年10月12日,我所接到当事人的委托办理一起离婚纠纷。我方当事人作为本案原告起诉离婚,我所在了解当事人的基本诉求及基本情况之后,成立了以张婕律师为主办律师、高娟律师为协办律师的办案团队。两位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,对案件的细节有了进一步了解。经过案情分析之后,两位律师循序渐进、有条不紊办理此案。

2017年11月24日,本案一审判决双方离婚!子由其抚养,对方支付500/月的生活费,医疗教育费各50%。当事人对本案的结果表示满意,并对我所和两位律师深表感谢!

离婚民事判决书扫描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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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 更新时间:2018-01-27 10:25:13 【打印此页】【关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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